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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赢创业服务联盟协议书》

 

共赢创业服务联盟(简称:创服联盟)是指有为创业群体服务意愿和能力从事创业服务的企业、机构或个人,在北京共赢创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共赢创业)组织管理下,利用共赢创业网站www.oowork.com和共赢创业俱乐部创业活动整体宣传、推广创业服务业务,使其发挥专门服务技能服务于共赢创业俱乐部会员及社会广大创业群体,并得到相应合理利益的一种服务形式。


共赢创业服务联盟成员的申请和加入

凡是有意愿和能力服务于创业群体,能够根据相关法律订立具有法律约束力合约的机构、企业或年满18岁的公民,都可向北京共赢创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填写《创业服务联盟登记表》(机构、企业必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所经营项目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各项经营许可证),通过北京共赢创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审核批准,缴纳《共赢创业服务联盟成员》1000元服务年费,既可成为创业服务联盟成员(简称:联盟成员)。并向该机构或企业授予《共赢创业服务联盟成员单位》牌匾;向个人授《共赢创业服务联盟成员》证书。

“联盟成员”的义务和权益

一、“联盟成员”的义务:
1、申请加入共赢创业服务联盟成员时应当认真阅读本协议,如实填写《共赢创业服务联盟登记表》,(机构或企业提交企业或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自注册申请共赢创业服务联盟成员材料提交完成,即视为您确认同意接受本协议。
2、“联盟成员”在使用共赢创业服务联盟提供的各项服务的同时,承诺接受并遵守共赢创业及共赢创业网各项规则、政策、流程、条款等(含“已发布的”及“后续发布的”)之规定。
3、“联盟成员”应妥善保管其“联盟成员”在共赢创业网会员帐户及密码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共赢创业网会员帐户。
4、承诺发布于共赢创业网上的所有信息均为真实的、准确的,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共赢创业服务联盟的规则;并按时交纳共赢创业服务联盟服务费。
5、“联盟成员”必须按照约定的服务方式、优惠条件、服务质量和时间完成服务事项,价格必须低于本地区一般市场服务价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规、部门规章开展创业服务业务,并提供“三包”等售后服务。
6、承诺在开展创业服务业务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扰乱网上交易的正常秩序、不从事与网上交易无关的行为。
7、承诺在开展创业服务业务,均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共赢创业的相关规定及各种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若有违反导致任何法律后果的产生,会员将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联盟成员”的权益:
1、北京共赢创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统一在共赢创业网站www.oowork.com《创业服务联盟》版块,为“联盟成员”发布该机构、企业或个人的创业服务形象广告资料及创业服务详细信息。
2、新加入的创业服务联盟成员,即获赠共赢创业俱乐部会员卡一张,永久享有共赢创业俱乐部会员资格,并奖励充值会员100元创业服务积分,凭此会员卡、积分可以享受共赢创业俱乐部会员的各种创业服务以及共赢创业网站www.oowork.com的各种网络信息服务。
3、加入的创业服务联盟成员可在共赢创业网站www.oowork.com享受一个月的(140 X 80)创业服务业务广告位宣传;
4、创业服务联盟成员可在俱乐部的各种创业活动上,可享受3次免费发放创业服务业务宣传资料并在会场放置一个(易拉宝)广告展架。
5、共赢创业服务公司根据会员的不同需求,向共赢创业服务联盟成员提供创业服务需求的业务信息。
6、共赢创业服务公司建立创业服务联盟创业服务业务信息数据库,以邮件形式宣传推广;适时刊出创业服务联盟创业服务业务信息手册,向广大创业者推荐使用。
7、共赢创业服务公司全力帮助联盟成员进行宣传、展示、推广创业服务业务,专门组织联盟成员与创业人员或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交流活动。
8、定期召开创业服务联盟的工作会议,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利用各家所长相互学习借鉴,以利互助连带推广,形成互帮互助的优势。

共赢创业的权利与义务

一、共赢创业的权利:
1)共赢创业有权利和义务对申请“联盟成员”所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确认审核。
2)共赢创业有权对会员的注册信息及服务业务行为进行监督。在接获第三方投诉或举报认为联盟成员或某项具体服务存在任何问题或疑问,均有权向联盟成员发出询问及要求改正的通知;对于违反共赢创业服务联盟规定或会员对其服务质量反映强烈的联盟成员,北京共赢创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有权向其提出整改建议,对于不能积极整改的联盟成员提出公开通报批评。3)共赢创业有足够事实依据可以认定会员存在违法或违反协议行为的,共赢创业有权于共赢创业网上公布会员的违法和/或违规行为,及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对于严重违反《共赢创业服务联盟》规定的“联盟成员”,共赢创业服务联公司有权停止其《共赢创业服务联盟成员》资格,并追究其服务质量对被服务人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
4)共赢创业有权按时向联盟成员收取创业服务联盟服务费;
5)共赢创业网站设置专门栏目【服务质量点评台】,便于会员对创业服务联盟成员的服务质量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北京共赢创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有权向共赢创业服务联盟成员及时了解、掌握创业服务项目的质量情况,反馈被服务人的意见信息。
二、共赢创业的义务:
1、共赢创业将于:收到申请方加盖公章的《共赢创业服务联盟登记表》及《加入创业服务联盟协议书》,确认申请方资质审核通过,并收到“联盟成员”缴纳的服务费后,五个工作日内开通共赢创业网的创业服务联盟服务。并向该机构或企业授予《共赢创业服务联盟成员单位》牌匾;向个人授《共赢创业服务联盟成员》证书。
2、共赢创业负责统一在共赢创业网站www.oowork.com《创业服务联盟》版块,为“联盟成员”发布该机构、企业或个人的创业服务形象广告资料及创业服务详细信息。
3、提供共赢创业俱乐部会员的各种创业服务信息以及共赢创业网站的各种网络信息服务及创业服务业务广告位宣传。共赢创业有义务在现有技术上维护整个共赢创业网及创业服务联盟的正常运作,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使“联盟成员”的创业服务业务得以顺利进行。
4、在俱乐部的各种创业活动上,向“联盟成员”提供创业服务业务宣传广告的服务。
5、共赢创业服务公司根据会员的不同需求,向“联盟成员”提供创业服务需求的业务信息。
6、共赢创业服务公司建立创业服务联盟创业服务业务信息数据库,以邮件形式宣传推广;适时刊出创业服务联盟创业服务业务信息手册,向广大创业者推荐使用。
7、共赢创业服务公司全力帮助联盟成员进行宣传、展示、推广创业服务业务,专门组织联盟成员与创业人员或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交流活动。
8、定期召开创业服务联盟的工作会议,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利用各家所长相互学习借鉴,以利互助连带推广,形成互帮互助的优势。
9、共赢创业有义务对“联盟成员”在使用共赢创业网中所遇到的与创业服务有关的问题及反映的情况,予以及时地回复。
【备注说明】
共赢创业有权根据其运营需要定期或不定期或不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或各类规则、政策、条款等。如本协议发生变更,共赢创业网将在其网站上以公示形式告知予会员。如会员对相关变更持有异议或不予接受,则必须立即以书面告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并自动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任何修订和制订的新规则、政策、条款等一经于共赢创业网公布即自动生效,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自公布之日起,登录和/或继续使用共赢创业网服务的会员均默认其同意接受已经修订的协议。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于本协议约束之下。
上述“共赢创业服务联盟协议”之最终解释权,归共赢创业全权所有;同时共赢创业保留对本协议作出不时修改之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