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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实施和新企业所得税调整实务(北京,3月22日-23日)
【培训日期】2008年3月22日-23日
【培训地点】北京
【培训对象】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经理、总会计师、税务经理、审计经理、财务主管、税务专员等
【课程背景】
新《企业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财政部要求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新准则的出台标志着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中国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这在我国会计发展史上将成为新的里程碑;《新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意味着长达20多年内资与外资企业“双轨税制”的结束。新税法体现了“四个统一”,即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统一并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如何掌握60条新税法和133条实施条例,是每一家企业面临的问题;本课程将帮助学员答疑解惑,掌握新旧会计准则及税制接轨方法,熟悉新税制中的税收优惠政策,提高帐项调整、税务处理、纳税筹划的处理能力。
【课程收益】
●了解新旧会计准则差异 ●了解中美会计准则差异 ●结合本企业特点掌握主要会计准则的应用 ●结合新税法实施掌握主要纳税调整方法 ●掌握首次执行日新旧会计准则接轨方法
【课程大纲】
一、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及特点 ●新企业会计准则出台背景 ●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构成 ●新企业会计准则主要特点 ●与国际会计准则差异比较 ●中美会计准则差异比较 ●新税法与新准则实施的衔接
二、新旧基本会计准则差异比较 ●基本会计准则修订特点 ●财务会计报告目标及会计假设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会计要素和会计计量 ●财务会计报告
三、主要业务准则差异比较、实施和纳税调整 ●存货准则差异比较、实施和纳税调整 ●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差异比较、实施和纳税调整 ●固定资产准则差异比较、实施和纳税调整 ●无形资产准则差异比较、实施和纳税调整 ●资产减值准则差异比较、实施和纳税调整 ●职工薪酬准则差异比较、实施和纳税调整 ●年金基金准则差异比较、实施和纳税调整 ●收入准则差异比较、实施和纳税调整 ●政府补助准则差异比较、实施和纳税调整 ●借款费用准则差异比较、实施和纳税调整 ●所得税准则差异比较、实施和纳税调整 ●外币报表折算准则差异比较及实施
四、财务报告及相关事项准则差异比较、实施和纳税调整 ●或有事项准则差异比较、实施和纳税调整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准则差异比较、实施和纳税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准则差异比较、实施和纳税调整 ●关联方披露存货准则差异比较、实施和纳税调整 ●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差异比较和实施 ●现金流量表准则差异比较和实施 ●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
【讲师介绍】
王老师,资深财务管理顾问,现任世界税收联合会财税研究员、首都经济研究会理事,某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是我国最早加盟国际会计公司从事财务咨询的专家之一 ,具有20多年的企业实践财务专业背景,为上百家国内外大中型企业提供财税管理培训,在全国数百场高级财税研讨会上演讲,全国大型企业总会计师培训班主讲嘉宾,全国CPA考试辅导主讲教授,是集职业经理、咨询顾问和高校教授于一身的财税专家。 王老师曾经服务过的部分代表性企业有:中国信息产业研究院、中国机械科学研究院、亚洲战略投资公司、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移动、中国网通、中国联通、慧聪国际资讯公司、清华紫光等。 【会务报名】
1.培训费用:2980元/人(含培训费、讲义费、午餐费等) 2.报名电话:010-51294009,010-88438913,010-88439689 3.值班手机:13910898108,杨老师;传真:010-88451256 4.报名方式:电话登记-->填写报名表-->发出培训确认函 5.备注:如课程已过期,请访问我们的网站,查询最新课程 6.网址:www.71training.com (中国企业培训网,每月培训公开课三百余门)
【优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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