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再创业 www.oowork.com
首 页 | 创业活动大全 | 创业学习下载 | 创业培训超市 | 创业网址大全 | 创业服务信息 | 创业行动指南 | 再创业俱乐部 | OO创业论坛
创业课堂创业心得创业故事风险投资成功励志大学生创业网络创业营销管理赢在职场女性创业小本创业创业测试
您的位置:中国再创业 首页 > 创业行动指南 > 成功励志

一生中最重要的人

发布时间:2007-4-25 17:42:56  来自:本站整理  浏览:
【字号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 留言评论 创业论坛

每日名言

行动是考试的阶梯,行动越多,登得越高。

每日自励

只有一条路不能选择——那就是放弃的路;只有一条路不能拒绝——那就是成长的路。

每日短文  一生中最重要的人

    故事发生在美国的一所大学。

  在快下课时教授对同学们说:“我和大家做个考试,谁愿意配合我一下?”

  一女生走上台来。

  教授说:“请在黑板上写下你难以割舍的二十个人的名字。”

  女生照做了。有她的邻居、朋友、亲人等等。

  教授说:“请你划掉一个这里面你认为最不重要的人。”

  女生划掉了一个她邻居的名字。教授又说:“请你再划掉一个。”女生又划掉了一个她的同事。教授再说:“请你再划掉一个。”女生又划掉了一个。

  最后,黑板上只剩下三个人,她的父母、丈夫和孩子。

  教室里非常安静,同学们静静地看着教授,感觉这似乎已不再是一个游戏了。

  教授平静地说:“请再划掉一个。”女生迟疑着,艰难地做着选择......她举起粉笔,划掉了父母的名字。“请再划掉一个。”身边又传来了教授的声音。

  她惊呆了,颤巍巍地举起粉笔缓慢而坚决地又划掉了儿子的名字。

  紧接着,她“哇”地一声哭了,样子非常痛苦。

  教授等她平静了一下,考试:“和你最亲的人应该是你的父母和你的孩子,因为父母是养育你的人,孩子是你亲生的,而丈夫是可以重新再寻找的,为什么丈夫反倒是你最难割舍的人呢?”

  同学们静静地看着她,等待着她的回答。

  女生平静而又缓慢地说道:“随着时间的推移,父母会先我而去,孩子长大成人后肯定也会离我而去,真正陪伴我度过一生的只有我的丈夫。”

每日文摘  态度决定生活的标准

  常听到人们的问候:“生活得还好吗?”不管你是回答“好”还是回答“不好”,都是你对生活的自我评价。而这便说明你有一个自己的生活标准。

  你大可不必在乎别人怎么评价你的生活。别人有别人的生活标准,你有你的。生活的标准只有近似没有完全相同。这便是生活的本来面目。

  有的人的生活标准是一夜暴富,腰缠万贯,没人说不好。有人的生活标准是平和,追求的是精神的富足。这是他们的永恒,你不必指责他们不上进。

  生活的标准千千万万,但只要你觉得好,便最好。

  人在不同的年龄段、处于不同的社会环境,对生活的标准会有不同,那种一生只有惟一生活标准的人不多。儿时人们希望天天有玩具,有好吃的;结婚后有了孩子,便望子成龙;人老了希望叶落归根,安度晚年。乞丐希望每餐能吃饱饭,最好还有鸡爪可以啃;学生希望考试成绩能门门都是优秀;工人希望月月完成生产任务,拿回足额工资,有奖金那当然是最好;恋爱中的女人,希望自己能美丽长驻,恋爱中的男人,希望他的女人世上最美。

  有什么样的生活态度,便有什么样的生活标准。认为人生苦短的人,及时行乐是他的生活标准;志存高远的人,他的生活标准是攀登一个又一个高峰;平常的人,能有一个安定的家不必为一日三餐劳心费力便满足。

  不管怎么样,只要你感觉到生活得不错,就达到了你的生活标准。

每日一诗  快乐就是这样简单

  一个人撑着小船,

相关稿件
·金钱和成功都是先想出来的
·只有成功才能使生活变得更加美好
·鹦鹉和老鹰
·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激励自我奋斗
·铅笔的原则
·激人奋进的七个经典故事
·不要用想像给自己制造困难
·神奇的格言
·拼搏使人年轻
(责任编辑:) 〖在线投稿
 读图时代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国再创业(www.oowork.com)”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关于我们 | 网站服务使用指南 | 版权所有 中国再创业 Copyright © www.oowork.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客服热线:010-88087757 E-mail:  网络110报警服务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3号通泰大厦B座B2-208 (邮编:100032)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网站备案号:京ICP备08011104号 本站法律顾问:李燚律师